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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洋新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天天热消息

2023-01-10 13:28:15 来源:证券之星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资料图)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天洋新

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洋新材”、

                        “上市公司”或“公司”)

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上市公司 2022

导》

年以来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定期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邓俊、先卫国

  (三)现场检查时间

  (四)现场检查人员

  邓俊、鄢元波

  (五)现场检查手段

  二、针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天洋新材 2022 年以来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

委员会的会议文件,获取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内部机构设置及变更、内部审计制度等文件,对

三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天洋新材的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

责,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被有

效执行,公司激励制度履行程序合规,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内

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

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其对

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与事实相符。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取得了天洋新材 2022 年以来对外公开披露的文件、投资者调研纪

录,并对公告文件内容及对应的合同、支持性文件等资料进行了核查,重点对其

中涉及到三会文件、重大业务合同、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了查询和了解,并对有

关重大事项进行了问核。

    根据对上市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等资料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

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天洋新材严格

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

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

来情况,并与公司高管人员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天洋新材资产完整,人员、机

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取得了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使用清单、专户监管协议、资金划转凭

证、银行对账单,查阅并比对了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对外披露文件,同时对募集

资金专户的大额资金支取情况进行了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天洋新材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市规则》

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等内部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信

息披露文件,核查了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情况,与相关人员进行

了访谈。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

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本持续督导期间内,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

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形。

   (六)经营状况

   保荐机构向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了解了 2022 年以来的经营

情况,经查阅比较上市公司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等有关经营情况的披露内容,

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基于行业公开材料分析了

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发展情况。保荐机构了解到上市公司 2022 年 1-9 月营业收入

为 10.74 亿元,较 2021 年 1-9 月增长 45.38%;2022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为 0.26 亿元,较 2021 年 1-9 月下降 69.32%;2022 年 1-9 月扣除非经

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0.16 亿元,较 2021 年 1-9 月下降 22.22%。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2022 年持续督导期间,天洋新材经营模式未发

生重大变化,重要经营场所正常运转。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建议上市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天洋新材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应

当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的有关要求,对天洋新材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认为:天洋新材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的相关要求。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天洋新材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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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现场检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