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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发科技: 独立董事关于航发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部分决议的独立意见

2022-12-27 18:28:04 来源:

               独立董事

     关于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部分决议的独立意见

致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参加了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

我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之独立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为人民币 46 万元整(含交通、住宿费用);续

聘中审众环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

为人民币 32 万元整(含交通、住宿费用)。

  我们认为,中审众环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审计工作要

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中审众环在为公司提供服务

过程中,能够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认真执行审计准则,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较好地完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违反现行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表示同意。

   二、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权之独立意见

   中国航发将其持有中国航发哈轴历年国拨资金形成的国有独享

资 本 公 积 215,727,951.55 元 向 中 国 航 发 哈 轴 增 资 。 其 中 ,

元转增中国航发哈轴的资本公积,由各股东按照增资后比例共同享

有。公司放弃增资权。

   我们认为,本次中国航发向中国航发哈轴增资,有利于优化中国

航发哈轴资本结构。放弃对中国航发哈轴增资权,公司仍是中国航发

哈轴的第一大股东。公司在中国航发哈轴的董事会席位不变,不影响

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无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

中,关联董事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程序依法合规。因此,我们对

此事项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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